甘肅2024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確定
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當院校的錄取原則與我省的投檔原則不一致時,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院校有職責執行“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院校須按照我省投檔原則,在已投檔考生中依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
(一)錄取分數線確定
1.使用藝術類校考成績的院校本科專業
(1)文化課分數線。依據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參考普通類分數線劃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并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提前在學校考試招生辦法中向社會公布。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委會核準后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
(2)專業課分數線。由招生學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確定。
2.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
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分類別、分批次劃定文化課和專業課分數線。
(1)文化課分數線。依據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參考普通類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劃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專業類別本科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專業、表(導)演類的表演專業、音樂類的音樂表演專業當生源不足時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要求;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專業課分數線。依據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3.使用戲曲類聯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
(1)文化課分數線。依據戲曲類專業招生計劃,參考普通類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2)專業課分數線。由招生學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確定。
(二)投檔順序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使用校考成績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按規定時間在教育部藝術類專業交互系統中上報校考合格名單),相關統考專業課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全部考生電子檔案;使用統考成績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一次性投放文化課分數線和專業課分數線“雙上線”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2.藝術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的30個“院校專業組”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照計劃數的100%投放文化課分數線和專業課分數線“雙上線”考生電子檔案。
(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
藝術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的統考專業類別,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由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
除播音與主持類外,其他專業類別排序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50%+專業考試成績÷300×750×50%,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播音與主持類排序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70%+專業考試成績÷300×750×30%,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當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高低,再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在正式投檔前,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報送的調檔比例進行模擬投檔,模擬投檔后,學校根據生源情況提出調檔比例,完成計劃調整后進行正式投檔。
(四)錄取
1.院校接收考生檔案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考生,并將未錄考生檔案及時退回,以便考生電子檔案進行其他志愿的運轉。
2.對投檔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須根據其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規定,在院校所在錄取批次開檔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投檔。
3.藝術類考生在參加藝術類專業投檔時,不享受其他照顧性政策。